千谋咨询创业网总结初创公司创业管理的七个坑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5-28 15:54
初创公司由于经验的不足或是市场节奏的加快,使之容易在很多地方因为对政策法规上了解不够,造成经营上的损失。今天,千谋咨询创业网小编为大家总结初创公司创业管理的七个坑。
(1)资金往来不经过公司银行账户,而是通过个人支付宝,微信账户。只向财务反馈支出,不反馈收入,涉嫌隐瞒收入偷税,有时会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发票跨期严重。公司合理的财务制度,规定了费用报销的期限,一般当月发生当月报销,特殊情况可以延后1-3个月,很多客户反馈给财务的发票,期限严重超期,甚至有往年的发票,仍然拿来继续使用。
(3)有人认为开出发票才要交税,不开发票无需交税。公司是一个持续经营的主体,自公司成立日起,就已经有法定的纳税义务,即使企业暂时没有收入,也应每月在报税截止日期前按要求申报各项税费。
(4)没实现销售收入,该企业本月没有增值税纳税义务,那么增值税表只需零申报即可。但必须按时报送,否则会收到税务机关罚款通知单。
(5)小规模纳税人相较一般纳税人对公司更有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区别是适用的税率和征收率不同,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高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6)收入不回发票,长期挂预收,有偷漏税风险。如果预收账款挂账时间超出正常情况,均需做出合理解释。一旦查出是应确认而未确认的收入,就会带来税收风险。
(7)以货易货不是简单的货物交换,视同销售和采购。以货易货是企业间不用现金而进行的商品的等价交换,换出去的货物视同销售处理,换进来的货物视同商品采购,差额为应收或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