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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重庆创业政策 时间:2022-08-11 17:45

巴南人社发〔2022115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一区五城和五大产业集群,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弘扬科学和科学家精神。通过表彰奖励,推广先进经验,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激发更加昂扬的创新精神,凝聚更加磅礴的创新力量,营造全区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建设科技强区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区直接参与和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组织的集体和个人;

2.在巴南区内注册的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各产业领域企业)、创新平台(各行业各领域的科研院所、孵化器)。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先进个人中处级干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单位,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

2)巴南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内设机构、团队。

3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要求,落实好科技创新管理服务职责;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经营状况良好,无失信行为。

2.申报条件

——科技创新龙头企业(10个)

企业资产状况清晰;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销售收入稳定,产业规模具有显著的行业引领带动能力;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拥有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的专职科研队伍,科研队伍中拥有一定数量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在引领带动全区企业创新发展,支撑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龙头作用。

——科技创新优秀企业(10个)

企业资产状况清晰企业经营成长性较好,近三年销售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地位,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研发团队;承担区级以上科研项目。

——科普工作先进团体(10个)

紧紧围绕“一区五城”建设,开展各类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积极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创新创业示范团体(10个)

创业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队负责人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且近三年创新创业的业绩较为突出;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创业项目市场前景较好,预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团队的研究内容、技术领域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方向,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科技服务示范团体(10个)

紧紧围绕“一区五城”建设,在支撑科技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在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财政投入、科技宣传、科技公共服务等方面业绩明显、表现突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中介服务单位

(二)先进个人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3)除科普类外,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业务工作。

4)所在单位应为巴南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组织。

2.申报条件

——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家(10名)

系我区重点企业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别管理职务人员。所在企业具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在行业或产业链有示范引领作用。对企业战略、产品结构、组织架构、营销模式等方面带来创造性改变,并已经取得了市场回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优化升级,并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代表人物。所在企业拥有良好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在引领、扶持青年创业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方面表现突出。

——科技创业杰出企业家(20名)

系我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为创投机构负责人(主要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骨干投资经理)。在生物医药、新型显示、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大数据和软件、物流电商等领域取得良好经营效益。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所在企业近三年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较高的成长性。主营业务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强。所在企业或者机构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科技研发拔尖人才(20名)

在巴南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从事技术研究工作,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科学基本原理方面取得研究成果;具有突出创新业绩,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攻克了关键技术难题或开发了重大新技术、新产品,将自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解决了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难题,促进本领域技术进步;推广先进适用科学技术成果获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科普工作先进个人(20名)

积极组织参与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发挥重要作用。

——科创服务专业人才(30名)

紧紧围绕“一区五城”建设,在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业绩明显、表现突出从事科技金融、财政投入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孵化、专业技术服务、科技宣传、技术推广、科技信息交流、科技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市场开拓、知识产权服务、财税法律、科技评估、科学教育、科技惠民、科技公共服务等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科创服务人才。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区委副书记薛文宬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周密同志、区政府副区长杨亚平同志任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招商投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科协、区工商联、区国资中心、区融媒体中心、渝兴公司、数智产业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公路物流基地公司、大江科创城公司、国际生物城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科技局副局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工作组成员单位相关同志为成员,承担评选、表彰具体工作。

(二)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成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和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评价机构和知名企业等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专家学者组成。

五、评选程序

(一)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差额评选、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对拟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推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按时上报材料

1.申报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

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2);

集体(团队)合照一张,电子件(2M-5M)和纸质件各一份,电子件(命名为:xxxxx类 xxx公司,如: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类xxx公司)。

④根据申报项目的评选条件和评价体系附件5,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⑤拟推荐对象公示材料和公示结果的原件及公示照片。

2.申报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

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

③个人蓝底登记照一张,工作一张,电子件(1.5M-5M)和纸质件各一份,电子件(命名为:xxxxx类 xxx,如: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家 x)。

④根据申报项目的评选条件和评价体系(附件6),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⑤拟推荐对象公示材料和公示结果的原件及公示照片。

3.报送要求

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个人推荐表和相关佐证资料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请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前,将所有申报资料电子件发送至1184914727@qq.com;将所有申报资料纸质件提交至巴南区龙海大道6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巴南区科技局1524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三)征求意见。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组办公室对申报对象统一征求意见,其中:1.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应当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2.推荐对象为企业及个人的,应当征求公安、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其中,属国有企业的,还应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国资部门意见。3.推荐对象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的,应当征求业务主管部门、公安、民政、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四)按照程序表彰。区科技局牵头负责做好推荐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委托第三方进行资格初审和专家评审,按要求征求相关单位推荐对象的意见将评选结果报评选表彰工作组确定拟表彰对象,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在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予以表彰。对公示有异议的且经核实不宜表彰的,取消表彰资格。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表彰对评选出的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3000元现金奖励。

附件:1.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

3.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5.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评价体系

6.巴南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评价体系

相关附件下载.doc

(联系人:吴善明,联系电话:662213311582358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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