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会、协会、企业:
由重庆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重庆市科协信息科技学会联合体共同组织实施的“重庆产学研合作试点企业”2019年度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是重庆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并运行1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不低于1项。
2、已入库的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与在渝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并于企业内部立项产生研发成果,创造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3、拥有集中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与开展产学研及成果转化相关的设备或系统,有相关研发管理制度和研发成果。
4、企业为产学研合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
5、在探索产学研合作促进机制和模式方面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了本行业、本地区的科技进步和创新。
6、有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长远计划、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在工作中有突出的业绩和成果,有执行能力较强的创新型核心团队。
7、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发展规划;
3、产学研合作情况简介(包括:产学研合作协议、管理制度、产学研运行状况、主要研发内容、研发成果、立项证明等);
4、《企业产学研成果转化能力评价报告》;
5、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财务报表和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6、企业研发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职称、专业、专职或兼职、电话、签名);
7、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鉴定证书、查新报告、产品获奖证书、商标、质量计量认证、研发人员职称或学历证书等;
8、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变相收取费用,如发现违规行为,请直接与本会联系。
三、申报程序和评定
1、申报单位自促进会网站www.cqiur.com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由相关学会、协会秘书处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2份以及电子版交至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秘书处。
2、相关推荐单位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
四、评奖程序及表彰办法
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在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进行公示;并对公示结果进行复审;对试点企业评定综合得分排名前10名的企业作为“重庆市产学研创新促进奖”候选单位,参加评选。
通过评审的单位将被在召开的“创新技术成果对接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牌匾,同时在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发布。
五、评定有效期
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企业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需进行复核申报,相关要求与新申报一致,未进行复核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