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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渝人社 时间:2023-08-08 11:33

渝人社〔2023〕292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教委(教育局),各市级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制胜,强化人才引领,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形成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有力科技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对象及类别

    (一)范围。人选推荐范围包括全市专业技术工作所涉及的学科专业,重点推荐我市聚力打造的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4大科创高地以及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16个重要战略领域相关学科专业,重点支持我市大力发展的“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相关学科专业。

    (二)对象。重庆市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类别。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分为学术技术和产业技术两类。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4.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后备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其他条件。

    1.学术技术带头人。

    (1)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是我市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全市领先地位。

    (2)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2.产业技术带头人。

    (1)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所在团队在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处于同行业、产业龙头地位。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3.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1)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具有本学科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和发展动向,知识面宽,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2)主持或主研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取得了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论文,并在国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协同攻关。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4.产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1)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重点产业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在推动技术成果转为新技术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部分行业可以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三、推荐数量

    (一)学术技术类的推荐主要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每个单位同一学科同一层次推荐不超过2人,列入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学科可适当增加2-3人。军队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人数。医学类中的临床医学、医学技术原则上按照三级学科专业推荐(附件6),每个学科专业推荐1人,属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业学科,推荐人数可增加1人。

    (二)产业技术类的推荐主要参照重庆市现代制造业集群产业方向目录(附件7)。每个单位(团队)可在每个产业目录内选择不同的产业方向推荐,原则上同一产业方向推荐不超过1人。

    (三)在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当然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四个一批”人才(以上均包括青年项目)经本人申报认定后当选,不占推荐指标。

    (四)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学术技术类与产业技术类,也不能同时申报带头人与后备人选。已获得后备人选的可以申报带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青年人选。

    四、推荐选拔程序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委组成推荐评选办公室,负责本次推荐选拔工作。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二)用人单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中央在渝最高层级管理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审核报送,其中非公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申报,推荐评选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根据申报情况按学科门类或专业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

    (四)对评选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并颁发《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证书。

    五、具体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个人用户→专家(个人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所有申报表格和佐证材料,均在网上填写和上传。系统开放时间同申报时间。申报网址如下: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二)时间安排。注册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审核推荐时间截止2023年9月25日。

    请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妥善安排时间,在申报之前进入“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用户登录注册(已注册用户可不注册,直接进行申报);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注意事项。书面材料应与电子数据一致,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请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于申报结束3日内将《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重庆市产业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报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电子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苏赋;

    联系电话:023-86868704,86868705;

    电子邮箱:sufu8 @qq.com;

    技术保障:天正思维,易老师,18602389656;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市人力社保局1512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样表)

    2.重庆市产业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样表)

    3.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

    4.重庆市产业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临床医学、医学技术学科专业申报目录

    7.重庆市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目录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关于做好第四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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