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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渝经信委 时间:2024-03-26 15:48

 渝经信节能〔2024〕3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荐一批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为做好我市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大气治理方面。

     生产用于工业领域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等大气治理所使用的专用装备、零部件及材料药剂的企业。

 (二)污水治理方面。

     生产用于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以及水体修复等领域的专用装备、零部件及材料药剂的企业。

 (三)环境监测仪器方面。

 生产用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环境生物、环境放射性和环境噪声等领域监测、实验室分析所专用仪器及其应用所必需软件系统的企业。

 (四)固体废物处理方面。

 生产用于减少固体废物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装备的企业。

 二、基本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三、推荐程序

 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区县经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4年5月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推荐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

 四、其他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区县要充分认识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扩大我市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在全国的影响力,创建一批环保装备制造标杆企业。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行业规范条件已公告企业的日常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按年度组织已公告企业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于2024年5月10日前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市经济信息委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向华瑞;联系电话:6389675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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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经信节能202400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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