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创业政策 > 政策通知
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 时间:2024-05-08 16:15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公告2024年第4号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doc

相关文章:

 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原通知网址链接


咨询热线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