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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运用大数据助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 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2-26 18: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议部署,积极发挥大数据在金融融资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我县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运用大数据助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开展运用大数据助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运用融资大数据平台,助推民企高质发展

为切实运用大数据手段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助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提高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效率,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建立了全市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大数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大数据服务平台),该平台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的企业融资专题数据库系统,它整合了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构建了大数据分析环境,搭建了融资大数据服务门户,可助力加快推动金融服务所需的大数据融合创新,助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融资大数据服务平台的推广和应用,全力推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

二、加快数据汇集整理,全面强化数据安全

按照“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要求,建立全县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数据动态汇集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及时、完整、准确地将融资涉企数据汇集至企业融资专题数据库,并持续动态更新,切实提高数据质量。要强化安全保密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政务数据管理规定查询、使用融资涉企数据,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违规查询、使用,落实数据汇集、存储、使用管理、监督核查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的周期管理。(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以及有关涉企数据单位等)

三、持续推进融合创新,加大融资政策支持

要充分结合我县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建立健全全县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平台融资撮合机制。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强化政策配套,与市融资大数据服务平台协同发力,充分释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综合效应,加快研究制定我县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代偿、补偿、贴息等配套政策,积极引导县内企业运用融资大数据服务平台进行融资。县财政局要督促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落实,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和支持运用以大数据手段进行融资的服务力度。(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强化数据汇集考核 

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的运用大数据助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研究问题、优化措施,建立数据汇集机制,探索推进融资涉企数据共享。各试点工作参与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责任。县大数据发展局、县财政局要将县级部门融资涉企数据汇集情况作为安排信息化项目投资、建设及运维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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