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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临空创新人才评定办法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3-18 17:37
地 区
重庆渝北区
部 门
其他
项目类别
荣誉评比
文件号
渝北委办发〔2017〕6号
申报要求
(一)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在注册地、经营地为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的企业就业或创业6个月以上,且为渝北重点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在渝北区就业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渝北区创业的,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
(四)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限)。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申报截止时间
/
支持领域
创新人才
支持方式
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制发“临空创新人才卡”,纳入区高层次人才库管理,按相应层次享受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重庆市高层次人才,凭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认定为临空创新人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广纳海内外优秀创新人才,加快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现就扎实做好渝北区临空创新人才评定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定原则

根据渝北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突出“高精尖缺”人才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坚持品德、能力和业绩并重,业内认可与社会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人才评价机制,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圈提供人才支撑。

二、人才分类

临空创新人才根据工作经历、专业水平及实际贡献,分为A、B、C、D四类人才。

(一)A类人才。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和技术创新成果;或领衔重大研发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和技术职务;或担任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级管理职务,在业界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

(二)B类人才。具有比较突出的学术造诣或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或科研成果;或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国家级、特别重要的省部级奖项和技术职务;或担任国内行业领军企业高级管理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人才。

(三)C类人才。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成效,拥有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关键技术;或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面成效显著,获得省部级、特别重要的地市级奖项和技术职务;或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四)D类人才。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掌握专门知识和操作技能;或从事关键领域技术工作,获得地市级相关奖项和技术职务;或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新创业,具有发展潜力,为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

三、基本条件

临空创新人才应符合《渝北区临空创新人才评定标准》,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在注册地、经营地为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的企业就业或创业6个月以上,且为渝北重点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在渝北区就业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渝北区创业的,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

(四)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限)。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用人单位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开发等方式柔性引进的,且对我区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A、B类人才,不受在渝北工作6个月的限制,纳入本办法评定范围。

四、评定程序

临空创新人才的评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渝北区临空创新人才评定申报书》,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

(二)评审。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人各项条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临空创新人才评定等次,并在两江人才网、区人力社保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发布。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制发“临空创新人才卡”,纳入区高层次人才库管理,按相应层次享受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重庆市高层次人才,凭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认定为临空创新人才。

急需紧缺人才,可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商有关部门按既定程序“一事一议”方式个案办理。

五、管理服务

(一)动态管理。临空创新人才管理期为5年。管理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相应层次人才评定;经评定通过者,其管理期重新计算,并按照不重复得利的原则调整相关优惠项目和标准。

(二)年度考核。区人力社保局和用人单位在临空创新人才管理期内每年对其创新能力、业绩贡献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资格终止。临空创新人才出现调离我区、考核不合格、管理期已满等情形的,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终止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待遇。采取欺骗、隐瞒、造假或其他手段骗取资格的,撤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不再受理其各类区级财政补贴和资助资金申请。

(四)服务保障。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临空创新人才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联合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产业园区,开展交流座谈、教育培训、联谊休养等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真正让人才引得进来、留得下来、用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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